之前我们分析过食神生财、财旺生官、财格佩印,以及食神、印、财并用的四种财格取贵的情况,而今天介绍的伤官生财属于财格取贵的第五种情况。

我们之前讨论过食神生财的规格之论,用食神生财,命带比劫,以食神化比劫而生财,今天则要专论伤官生财的格局,命带比劫,用伤官化劫生财的格局结构。

日主旺,用财而见伤官生财者,可为上等格局,尤其是财不甚旺,而比劫强旺的情况,命局有伤官化劫生财,可为富贵格局。

财格取贵:伤官生财之论

比如古籍中汪学士命造:

甲、辛、辛、壬

子、未、酉、辰

命例评析:辛金日主生于未月,月令印绶,坐下酉金,禄地自旺,时支辰土又为辛金之印,又酉辰合金,日元乘旺。甲木透于年干,通根坐下子水,月令未为甲木之库,甲木财星旺而不甚,逢月干透辛,为日主比肩,能争日主之财。财怕比劫相争,为格之大忌,而时干透出壬水,为辛金伤官,壬水以化劫而生财,比肩不与日主争财,反败为成。况且六月土燥,壬水伤官还有润泽之功,天润地和,故可为富贵命造。

财用伤官,利与不利,是有条件的,不能一概而论之,比如身强财旺,而见伤官,不惟不利,但若是身弱财旺而见伤官者,则必为不利。

古籍有云:财旺无劫而透伤,反为不利。

《三命通会》云:大贵者,用财而不用官。如果命局财星可用,也一样可成大富大贵格局,尤其是身旺财旺,身旺财弱而有伤官来生者也是富贵格局。

而之所以把伤官生财与食神生财区别对待,实在是古人对伤官有偏见,以为伤官不是吉祥之物之故,现代命理学并没有这种区分,读者朋友自当有这个认识。

以财为用而带七杀,本为格局大忌,因为七杀无制,日主不胜克伐,再见财来生杀,则必然为祸,所以除身强杀浅者外,七杀最为命局所忌者,是财之生也。

然而,命局配置若能合杀,或有食伤以制杀,皆可去忌留喜,转而成贵格。只要日主身旺,用财者,如见七杀,或合或制,皆可取贵。

如古籍所列某状元命造:

乙、庚、甲、戊

酉、辰、午、辰

命例分析:甲木生于辰月,辰中戊土,透于时干,取为财格。庚金七杀透于月干,财带七杀者,本为破格,但是,又见年干透出乙木,与庚作合,此为合杀存财,格局因合而取清,所以此因劫财合杀而为贵。

又如古籍中李御史命造:

庚、戊、戊、甲

辰、子、寅、寅

命例评析:此命造戊土生于子月,癸水当权,壬癸虽不透干,子辰合而动,动则能用,即可以取为财格。甲木透出时干,为戊土七杀,即所谓财带七杀者,命局喜见合杀、制杀为贵。年干庚金为戊土食神,有制甲木七杀之功,又有生子水财星之用,格局反败为胜。命局土金水木相生相制,一气流通,制杀生财,确为贵命。

本命造终究身弱,命局中无论财星还是七杀,都需要岁运助身才可以真正发挥作用,日主才能发达。

这属于财格取贵的第六种情况,也就是财格与七杀同在的情况,关键在于七杀有合有制。

财格取贵的第七种格局结构,是财用杀印者,以财党杀,以印化杀生身,格局也可呈富贵。

比如古籍赵侍郎命造:

乙、丁、己、乙

丑、亥、亥、亥

命例评析:己土日主生于亥月,亥中壬水为己土之财。月干透出丁火,为己土之印,又见乙木七杀透于天干,此即所谓有财用杀印者,乙木七杀有财生助而旺,七杀太旺,本为不吉,但见丁火印绶,化杀生身,同时驱寒解冻,亦有调候之用,又不露财星,财不能伤印,所以为贵。此造按沈孝瞻的命学观点,是以财星为用,但是印绶却为格局的中枢,最为重要,不可不察。

再如古籍还有一命例:

癸、甲、戊、丙

卯、子、戌、寅

命例评析:戊土日主生于子月,月令财星,透于年干,以财为用神,然而甲木亦透,财星党杀,不能为佳。好在丙火印绶透出,通根长生,化杀有力。

古籍有云:制之以威,不如化之以德。

寒冬季节,水冻土冷,虽财杀皆旺,无以为用,见丙火出干,一举两得,一能化杀,二能暖局,一阳解冻,万物复苏,成大富大贵的格局。

财格取贵的第八种干支配置格局,即以财星单独为用的情况。财星一般不单独取为用神,必须要和其他官印食伤等配合使用方佳,然而也有单用者,只要干支配合得宜,也可以取为富贵。

比如古籍所列林尚书命造:

丙、癸、癸、壬

寅、巳、未、戌

命例评析:癸水日主生于巳月,巳中丙火当权,年干透丙,又坐寅木长生,丙火干透支藏,可取为财格。四柱干头不见官印食伤,则为单用财星。巳中戊土,为日主暗官,财旺亦可助其官。其病在于日主根轻,虽壬癸三透,但干多不如支重,仍为财旺身轻之造。运喜帮身,中年之后,运行西北金水之地,助其日元,虽说单用财星,暗官自旺,亦可作用,体用皆宜,所以贵为尚书。

又如古籍王太仆命造:

丙、癸、壬、壬

辰、巳、戌、寅

命例评析:壬水日主生于巳月,旺火当权,丙火透于年干,巳中丙火引出,取为财格。此亦干头无官印食伤可取,故亦为单透财而为贵。此造与上造大同小异,所谓弃杀就财者,是因为壬水有比劫相助,地支有辰为壬水之库,壬水有根,虽地支藏戊土乘旺,但是壬水弱归其弱,但是终不能从杀,天干不透戊土,也不能用杀。

《滴天髓》有云:五阳从气不从势,五阴从势无情义。

取财而弃杀,所谓美者存而赠者弃之意。待大运行禄旺印绶之地,助起壬水,壬水得重根,成身强财旺之势,自可为贵。早年甲午、乙未大运,助财耗身,皆不能为美。但是,运转西北金水之地,行丙申、丁酉、戊戌、己亥、庚子、辛丑,日元逢禄旺印绶之地,自身强旺,财星为我所用,故而身居高位,官居太仆。

四柱见劫刃太重,是指日主带阳刃,同时又见比劫者,如日元坐刃,四柱天干比劫多透者,必然生旺,凡此类格局,皆不能用财,如若用财,必会形成劫刃争财,不仅不能成格,反为大败格局,必要以七杀制劫刃方佳。

比如古籍所列一尚书命造:

丙、丙、丙、壬

辰、申、午、辰

命例评析:丙火生于申月,月令申金健旺,日主当取申中庚金财星为用。丙火日主坐下午火,为丙火阳刃,又见年月两干透丙,比肩亦太重,杀露刃藏,若要以财为用,必成争财之势,只有弃之不用,另在别干取用神。

见时干壬水独透,坐库通申,申为壬水长生,月令所藏,不取庚而取壬,秋水通源,足可制刃劫,时透一位七杀为贵,刃逢杀制,化杀为权,财从杀化,当归入七杀格中,为大富大贵之造。但是,如果四柱不见劫刃重叠,则不能用杀而弃财。